【药品名称】
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二部
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。
本品为一新型丙烯胺类局部抗真菌药。对皮肤真菌(毛癣菌属、小孢子菌属、表皮癣菌属)有杀菌作用,对马拉色菌属、念珠菌属及其他酵母菌有抑菌作用。对革兰阳性及阴性细菌也具有局部杀菌作用。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,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,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。
健康人皮肤外用约有3%~6%的剂量被吸收。单剂量给药24小时内在皮肤表层的萘替芬浓度足以抑制皮肤癣菌的生长。萘替芬在体内通过苯环和萘环氧化以及N-去烷基化,至少可转化成三种代谢物。体内药物约有40%~60%以原形和代谢物形式排泄到尿中,其余部分经胆汁排泄到粪便中。皮肤外用萘替芬的半衰期约为2~3天。
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、手足癣、头癣、甲癣、花斑癣、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。
外用:涂抹患处,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.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,用量为一日1次。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,一般2~4周,严重者可用到8周,甲癣需用6个月。为预防复发,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。
不良反应罕见,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,如红斑、烧灼及干燥、瘙痒等感觉,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,无全身不良反应。
对萘替芬或特比萘芬过敏者禁用。
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
尚不明确。
尚不明确。
尚不明确。
遮光,密闭,在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