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药品名称】
标准名称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标准编号:WS3-BW-0123-2001(Z)
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;气清香,味涩、微甜。
没食子。辅料为甜蜜素、薄荷香精、苯甲酸钠。
健齿固龈,清血止痛。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,咀嚼无力,松动移位,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,咽喉肿痛,口臭烟臭。
含漱2-3分钟,吞服无妨。一次约3-5毫升,一日3-5次。
尚不明确。
尚不明确。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 注:贮藏期间有少量沉淀不影响疗效。
答:因进货渠道和价格竞争,利润大小,价格是不一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