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药品名称】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-11229(ZD-1229)-2002-2012Z
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浓缩水丸;气芳香,味苦、辛。
黄连、栀子(姜制)、连翘、蔓荆子(炒)、防风、荆芥穗、白芷、黄芩、菊花、薄荷、大黄(酒炙)、黄柏(酒炒)、桔梗、川芎、石膏、旋覆花、甘草。辅料:无。
清热通便,散风止痛。用于头晕脑胀,牙龈肿痛,口舌生疮,咽喉红肿,耳痛耳鸣,暴发火眼,大便干燥,小便黄赤。
口服。一次3克,一日2次。
尚不明确。
孕妇禁用;脾胃虚寒者禁服。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密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