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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戊酸钠口服溶液
通用名: 丙戊酸钠口服溶液
生产厂家: 赛诺菲(杭州)制药有限公司
剂型/型号: 口服溶液剂(无糖型)
规格: 300ml:12g/瓶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200414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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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名称 |
丙戊酸钠口服溶液 |
细辛脑胶囊 |
复方苯硝那敏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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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应症 | 适用于全面性、部分性或其它类型癫痫。 | 用于癫痫大发作,对小发作亦有效。 | 抗癫痫药。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。 |
规格 | 300ml:12g/瓶 | 30mgx12粒x2袋/盒 | 60片/瓶 |
厂家 | 赛诺菲(杭州)制药有限公司 | 广西两面针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 山东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|
批准文号 | 国药准字H20041435 | 国药准字H10930162 | 国药准字H10930033 |
用法用量 | 口服,每日2次,每日用量取决于年龄和体重。 单药治疗 常规剂量如下: 成人: 一般从600mg/日起步,每隔3天可增加200mg,直至症状得到控制。通常剂量范围为每天服1000mg至2000mg;即20-30mg/kg。若症状仍未得到控制,剂量可以增加至2500mg/日。 体重超过20kg的儿童: 一般从400mg/日起步(与体重无关),间隔加药直到症状得到控制;一般剂量范围为每日20-30mg/kg。若症状未得到控制,剂量可以增加至35mg/kg/日。 体重20kg以下的儿童: 一般为每日20mg/kg,严重病例可加量,但仅限于那些可以监测丙戊酸血药浓度的患者。剂量若高于每日40mg/kg,就必须监测临床生化指标及血液学指标。 在口服制剂中,糖浆,口服液和颗粒更适合于11岁以下儿童服用。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: 可能需要降低剂量。因血浆浓度监测可能起误导作用,剂量应根据临床监测进行调整。 肝功能损伤的患者 由于水杨酸类与丙戊酸具有相同的代谢途径,因此二者不可同时被服用。(见【注意事项】和【不良反应】)。 肝功能损伤,包括肝衰竭导致的死亡,曾发生在使用丙戊酸治疗的病人中。(见【禁忌】和【注意事项】) 水杨酸类不可用于16岁以下儿童(见阿司匹林/水杨酸治疗Reye综合征的产品介绍)。此外与丙戊酸钠联合使用,对于3岁以下的儿童会增加肝毒性的危险(见【注意事项】)。 联合治疗 若开始使用丙戊酸钠时患者已经使用其它抗癫痫药物,后者需缓慢撤药。同时丙戊酸钠的剂量增加也应逐渐进行,一般在2周后加至目标剂量。若与诱导肝酶活性的抗癫痫药物(如苯妥因、苯巴比妥、卡马西平)合用,那么丙戊酸钠的加药速度应为5-10mg/kg/日。一日撤除了肝酶诱导剂,丙戊酸钠的剂量也可能要减少。若同时合用巴比妥类药物,特别是出现了镇静作用(尤其是在儿童),巴比妥类应减量。 注意:如果儿童服用剂量超过40mg/kg/日,应注意监测临床生化指标及血液学指标。 适宜剂量的确定主要取决于疾病的控制情况,毋须常规进行血药浓度监测。但如果控制不佳或怀疑出现副作用时,进行血药浓度监测,可能会有所帮助。 女童,女性青少年,育龄的妇女和妊娠妇女 本品应该由具有处理癫痫经验丰富的医师启动处方给药,并监督其用药。在其他治疗无效或不耐受时,方可启动治疗(见【警告】和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),并定期随访,重新评估其风险和获益。建议采用最低有效剂量的单药治疗,如有可能,采用缓释剂型。妊娠期间,日剂量应至少分两次服用。 |
口服。成人一次60~90mg(2~3粒),一日180~270mg(6~9粒),小儿:5岁以上,一次30mg(1粒),一日90~120mg(3~4粒);5岁以下,一次30mg(1粒),一日60~90mg(2~3粒)。 |
口服,一次4~5片,一日3次或遵医嘱,儿童酌减。 |
剂型 | 口服溶液剂(无糖型) | 胶囊剂 | 糖衣片剂 |
不良反应 | |||
禁忌症 | |||
贮藏 |